学车看过来,市交通部门发布学车消费提醒(转摘)
2021-08-17
浏览次数:2322
近期,广州市发生多起非驾培机构(含互联网平台)学车投诉,部分互联网平台或无证驾校打着“互联网+学车”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2020年8月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受理涉及非驾培机构投诉126宗。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学车消费者,以下经营主体并未取得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非合法驾培机构,请广大消费者学车报名前认真甄别。
为进一步保障市民学车权益,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现发布学车消费提醒如下:
一、准确认清以下违规情形,主动拒绝违规服务。
1.以互联网平台名义招生
1.1 目前,网络上充斥某些互联网平台自称驾校或号称与众多驾校合作,实际上多为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互联网公司,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其以平台自身名义与消费者直接签订培训协议,实际上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培训服务,而是把消费者转派至其他驾校委托培训,最终导致服务“货不对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法规小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应当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以,消费者报名时要看清服务主体是否具备培训资质并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签订协议时应重点关注所签订协议的服务主体,要确认是广州合法驾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2.以“快速考证”为噱头宣传
2.7 目前,广州市平均考证周期与省内各地基本相当,消费者切记不要轻信市场上关于“45天快速拿证”等学车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法规小常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粤交运〔2009〕1438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2号)第十四条第三款等规定,驾培机构不得向学员承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间和考试结果。
3.提供“外地班包过”虚假服务
某些互联网平台为获取私利,虚假宣传“外地班包过”服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当平台提供“外地班包过”服务时,请主动拒绝,避免造成权益受损。
法规小常识: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二、择优选择合法驾校,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1.认准驾校资质,远离“黑驾校”与非法中介
市民可通过广东省驾驶培训公众服务网http://jpfw.gdcd.gov.cn进行合法驾校查询:1.在首页菜单栏点击“驾校信息公开”下拉列表中的“驾校查询”;2.在“选择市级”一栏中,选择“广州市”,并点击右侧“查询”按键,查询驾校是否具备资质。
2.勿信虚假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快速拿证”、“外地班包过”等虚假广告宣传,不要轻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报名培训,以免上当受骗。
3.签订培训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报名时应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并明确收费项目、费用标准、服务项目、纠纷处理等内容,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合同签订方要与实际培训驾校保持一致。报名后应妥善保管培训合同与付费凭证。
4.及时反馈问题,依法维权
在学车过程中若遇到驾校或教练员的不良行为,可先向所属驾校反映,也可直接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同时留存培训协议、缴费凭证、录音、录像等相关凭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期被投诉的非驾培机构列表
为进一步保障市民学车权益,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现发布学车消费提醒如下:
一、准确认清以下违规情形,主动拒绝违规服务。
1.以互联网平台名义招生
1.1 目前,网络上充斥某些互联网平台自称驾校或号称与众多驾校合作,实际上多为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互联网公司,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其以平台自身名义与消费者直接签订培训协议,实际上无法为消费者提供培训服务,而是把消费者转派至其他驾校委托培训,最终导致服务“货不对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法规小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应当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以,消费者报名时要看清服务主体是否具备培训资质并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签订协议时应重点关注所签订协议的服务主体,要确认是广州合法驾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2.以“快速考证”为噱头宣传
2.7 目前,广州市平均考证周期与省内各地基本相当,消费者切记不要轻信市场上关于“45天快速拿证”等学车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法规小常识: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粤交运〔2009〕1438号)第十六条第二款、《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2号)第十四条第三款等规定,驾培机构不得向学员承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时间和考试结果。
3.提供“外地班包过”虚假服务
某些互联网平台为获取私利,虚假宣传“外地班包过”服务。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当平台提供“外地班包过”服务时,请主动拒绝,避免造成权益受损。
法规小常识: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二、择优选择合法驾校,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1.认准驾校资质,远离“黑驾校”与非法中介
市民可通过广东省驾驶培训公众服务网http://jpfw.gdcd.gov.cn进行合法驾校查询:1.在首页菜单栏点击“驾校信息公开”下拉列表中的“驾校查询”;2.在“选择市级”一栏中,选择“广州市”,并点击右侧“查询”按键,查询驾校是否具备资质。
2.勿信虚假广告,避免上当受骗
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快速拿证”、“外地班包过”等虚假广告宣传,不要轻易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报名培训,以免上当受骗。
3.签订培训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报名时应与驾校签订培训合同,并明确收费项目、费用标准、服务项目、纠纷处理等内容,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合同签订方要与实际培训驾校保持一致。报名后应妥善保管培训合同与付费凭证。
4.及时反馈问题,依法维权
在学车过程中若遇到驾校或教练员的不良行为,可先向所属驾校反映,也可直接拨打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同时留存培训协议、缴费凭证、录音、录像等相关凭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转摘“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众号”